荡剑九霄 第三卷:游龙篇 150.毒父(2/2)

小说:荡剑九霄 作者:折枫道人 更新时间:2024-04-28 14:28:48
  

  “西德,我听说丑八怪莫卡·莱特也打算买小小屋呢。”过来的二人一胖一瘦,正是前夜那两个男孩,“这真是个疯狂的世道,你说如果莫卡·莱特真的买下了小小屋,自由者之都会不会又多了个‘猪头爵士’啊?”说完两个男孩便发出一阵哄笑。

  “听人说他原本是个穷鬼,住在城外的茅屋岭。”瘦子抱着胖男孩的肩膀说,“不过他最近发了财,听说是耕田时候挖出了什么宝贝。总之他现在很有钱便是,所以他打算买下小小屋。哎,泰斯,有时候咸鱼翻身就是这么简单,你说咱俩什么时候才能碰到这种狗屎运啊?”说着他俩便走远了,不久后什么也听不到了。

  “莫卡·莱特那家伙竟然发了财?”格斯林在阴影下自言自语,两只眼球不

  住打转,“真是老天有眼呀!我这就回去偷他个精光,那蠢货睡着后就跟死猪一样,定不会有所察觉。”说完他便消失在阴影下。

  而在巷道尽头,两名男孩正高兴的从一个陌生人手里领取他们的奖品:一大把糖果。

  茅屋岭

  茅屋岭之所以叫茅屋岭,就是因为那里有很多茅屋。那是弃誓者国度中最偏远的村落,位于红色盆地以东,与北镇仅以红山和红鸾河相隔。此地最初只有一栋茅屋,相传正是“拾荒者”凯勒东·米尔的居所。之后那村庄便规模渐阔,逐渐集中了国度中最穷最差的一批人。“那里的人非奸即盗。”大学士派迪尔·卡罗在书中这样写道,“即使同为弃誓者,同样受到火之神的眷顾,大多数谷地野人仍不愿与茅屋岭的人打交道。”而格斯林·艾米洛不这么认为,他觉得茅屋岭是世上最好的村落,因为在那里他总能感到十足的优越感。他认为自己之所以住在那种地方全赖老天无眼,也正因如此,他才能在众多村民中产生鹤立鸡群的感觉。他鄙视他们,鄙视所有人。他认为皮特森·巴洛是个空有其表、脑子里却长了茧的傻瓜;认为伊利亚·米格尔不应该是个纺织匠,毕竟她确有几分姿色。她应该做他的情妇,这样才不至于浪费大好青春;还有“猪头爵士”莫卡·莱特,一旦想到他格斯林便感觉怒发冲冠。他原本只是蔑视他,讨厌他,如今更是多了几分恨意。他从自由者之都风尘仆仆地赶回来,没有吃饭,没有喝水,甚至草鞋破了也毫不在意。他径直往自己家走去,天色已晚,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。

  今夜无月。黑夜宛如无边帷幕,自上而下笼罩世界。他行走于密林间的小道,四下无人,只有不知名的怪鸟在林子里啼叫。此刻的天气是如此寒冷,秋风从他面前呼啸而过,害得他赶紧裹紧仅有的衣衫。人们都说寒冬就是从秋夜中一步步走来的,看来这话不假。

  他的房子位于村落边缘,乃是一间由粗大杨木和许多茅草搭建而成的简易小屋。此时他出了密林,从他家中透出的微弱烛光恰好为他指明了道路。奥拉夫一定在家,格斯林心想,这小子简直欠揍,竟然任由他在外流浪也不出来寻他。格斯林·艾米洛不禁觉得怒火中烧,他在外受了一肚子气,而奥拉夫显然是个不错的宣泄对象。

  他不由加快脚步,爬上一道小坡,越过一条小溪,待他来到自家门口时,早已累的满头大汗了。

  接着他破门而入,正在屋内打盹儿的奥拉夫被吓了一大跳。他是个金发灰眼的精瘦男孩,皮肤暗黄,营养不良一看便知。他身穿一件宽大的米黄色长衫,裤子则是极不协调的枣红七分马裤,而且他没有穿鞋,一双小脚上满是泥巴和尘土。见父亲进来,他嗖地一声窜起,而后一溜烟钻进角落,只留背脊和屁股在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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